随后,李哲冲施伯说,他现在做的电商网销,就是个新生事物,只不过经过了这么多年下来,也不算是特别新了,竞争也肉眼可见的加剧了。
施伯表示赞同,还说他前几年刚对互联网感兴趣那会儿,还在网上看到不少说法,说在网络上做生意就是坑蒙拐骗不靠谱。
现在他回头一看,事实并非如此,年轻人在网上买东西都成潮流风气了,很多传统工厂实体也学会利用互联网卖货了,还夸李哲算是抓住了机会。
说到这里,施伯又跟李哲说道起了江浙粤闽沿海区域的商业氛围,特别是当地人的地域性格。
他说这些地方的人,胆子大、务实、什么都敢尝试、敢为人先,生意头脑、搞钱能力和富裕程度远超其他地方,真是有原因的。
以至于这些地方不少发了大财的人,在思想保守不知情的外人眼里,就是捞偏门钻空子、甚至是做灰色不法生意的。
见施伯把话题说到捞偏门钻空子上,李哲直接就想到了发小光毅。
他不禁在隐瞒发小身份的前提下,随口举了个例子,然后让施伯帮忙分析合不合法、可不可取。
对此,施伯先是讲了个说法,叫法不禁止即可为,意思就是,无论做什么生意,只要法律没明文禁止,那就可以大胆尝试下。
然后,就李哲实际举的例子,施伯表示,如果光毅这伙人是自己弄的个新牌子,然后只是借鉴模仿大牌奢侈品的设计,且各项该有的手续都有,那就顶多叫山寨品,显然是没啥大问题的。
但如果光毅那伙人,直接打着人家的牌子名头,去销售一些仿造的东西,那显然是不行的不合法的,是会被工商部门查处整治的。
如果这些人只是偷偷摸摸小打小闹,可能还能侥幸没事,要是闹大了被查到了,那后果就不好说了,罚款判刑都有可能。
听了施伯的评判,李哲表示懂了,然后,就施伯刚才的“法不禁止即可为”,他也给了个合理解释。
他再次提到了新生事物这个理论,有些生意,因为形式模式新,因为是刚出现的,由于立法的滞后性,相关法律法规还是空白,所有人对它也不了解。
因此,社会管理者只能是先任其发展、静观其变,而机会红利往往就在这个阶段。
一旦新业态成为了一个成熟稳定的行业,相关政策监管立法配套,也就跟着完善规范起来了,这时候机会红利期就过去了,因为参与的人多了、竞争大了、利润也逐渐透明化了。
施伯听了李哲的这番理论阐述,再度夸他读书多懂得多就是有好处,分析起问题来就是头头是道,同时还说个体户、股票这些,差不多都是这个道理。
……
大半天后。
这天晚上,吃过晚饭后,李哲和施伯在客厅看电视喝茶闲聊时,刚下饭桌的苏雪晴和施婉瑜也凑了过来。
施伯见大孙女婉瑜,正在和苏雪晴用索尼单反翻看白天出游的美照,他便让婉瑜给自己和李哲也随便拍一张。
在婉瑜的要求下,施伯和李哲并肩而坐,搂着他的肩膀,两人微笑着合影了一张。
婉瑜拍完后,将相机递给两人看了下,还让李哲给她的拍照技术打分,这会儿施伯老伴儿系着围裙也凑了过来。
李哲给这张照片打了9.9分,施伯老伴儿说两人还真的蛮有爷孙相的,施伯嘴角带笑称确实。
李哲再看了看,也笑呵呵的称是。